2023年12月15日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大森工集团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部署要求,2023年12月15日,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由原长白山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正式组建成立,是以森林资源经营和森林绿色健康产业为主业的省属大型林业产业集团。
2019年11月28日 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长白山森工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对长白山森工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吉政办函〔2019〕126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决定,授权省国资委对长白山森工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3年6月开始 吉林延边林业集团变更为长白山森工集团
吉林延边林业集团是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物,运行15年来,在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加快国有林区市场化改革步伐,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建立国有重点林区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但是,原企业名称由于多方面的局限性,其不适应性日益显现。资源禀赋与社会形象不对称。所辖重点国有林区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有林地蓄积均占我省重点国有林区的60%以上,社会形象却不如东北、内蒙古其它4大森工集团;担当责任与社会地位不对称。
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实施以来,为担当建设祖国东北生态屏障的责任,东北、内蒙古4大森工集团竞相跻身于国家长白山、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试点行列,地处长白山林区核心区域的延边林业集团虽然担当的责任不可推卸,但却由于名称等因素的限制没有得到充分关注,政策支持渠道不畅。特殊区位与社会影响不对称。所辖林区地处长白山核心区域,是图们江、鸭绿江、松花江、牡丹江的“四江之源”,与大小兴安岭、张广财岭、老爷岭、完达山脉的森林相连,维系着东北地区的生态平衡,生态的核心性和外部性特别显著。
2006年6月
延边州政府将延边林业国有资产授权给延边林业集团公司经营,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与州林管局实行“一合三分”,即合属办公,人员、职能、资产三分开。延边林业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2户,即:汪清分公司、白河分公司。全资子公司9户,即: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敦化丹峰林业有限公司、大石头林业有限公司、和龙林业有限公司、八家子林业有限公司、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安图林业有限公司。控股公司3户,即:吉林新元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龙人造板有限公司、珲春森林山木业有限公司。林管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有4个,即: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调查规划院、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大石头种子站。
国家林业局在东北、内蒙古国有重点林区选择了7个试点单位,进行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我州的汪清林业局被选定为试点单位之一,于2005年11月30日成立了吉林省延边汪清国有林管理分局。
1998年
经省政府批准,组建延边林业集团,与州林管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属办公。
1985年9月
经省政府批准,将延边林管局与州林业局合并,成立延边州林业管理局,管辖10户国有森工企业(珲春林业局90年代建局)、1户森林经营局,对8个县(市)林业局进行行业指导。
1984年前
延边州行政区域内的黄泥河、敦化、大石头、白河、和龙、八家子、汪清、大兴沟、天桥岭9户国有森工企业(珲春林业局未建局)由省林业厅直管,延边州政府组成部门中设有州林业局,管辖8个县(市)林业局和安图森林经营局。1984年9月,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将9户国有森工企业划归延边州管理,成立了延边林业管理局,为省直二级局建制。